老人“黄昏恋” 如何走更远

2025-12-05 06: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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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象一:仓促的选择 导致双方分手
  昨日上午,家住曙光小区的70岁的吴大爷和刚结婚不足一年的高大娘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原来,吴大爷老伴儿去世后,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他经常去公园参加合唱等活动,在活动中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的高大娘。吴大爷觉得和她非常谈得来,中年丧偶的高大娘也觉得吴大爷与自己很“合适”,又因为高大娘的儿子要结婚,为了给儿子“腾房”,二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决定结婚。
  但是,结婚以后,刘大爷非常想念自己故去的老伴儿,又因为双方生活习惯不一样,彼此经常闹矛盾。结婚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吵架,过了不到一年双方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同吴大爷一样,在我市诸多的“黄昏恋”婚姻中,“闪结闪离”现象越来越普遍。特别是丧偶的老人,想快一点找到新的配偶。可是,仓促的选择很容易导致双方分手。
  现象二:同居在一起 并不一定结婚
  昨日一大早,家住文峰区某小区的67岁的市民陈先生和“老伴”刘阿姨一起拿着购物袋去超市进行采购。均为丧偶多年的两个人于两年前“在一起了”,他们看上去同大多数老年夫妻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两个人只是生活在了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谈及原因时,陈先生只是私底下小声地告诉记者:“我们也就是老了搭个伴,结不结婚没啥意思。”
  “老年人找对象往往只是想找个伴,并不以成家为目的。”有着多年婚介经验的李女士说,有的儿女怕老人孤单,到婚介所给老人找“带工资的阿姨”,其实就是找个伴,现实生活中,“伴而不婚”的老人不在少数。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健康问题是老人考虑不结婚的原因之一,因为随着年纪大了,老人的身体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一旦一方身体患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随时离开,不用负责任。
  现象三:子女意见大 要求老人离婚
  一年前,家住太行小区的65岁的程大爷不顾儿女的强烈反对,与同样丧偶的李阿姨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两位老人的情况并不乐观。程大爷称,儿子和儿媳工作收入都不高,孙子今年已经10岁了。
  “他们就惦记着我现在这套房子。”原来,程大爷答应等自己去世后,房子的继承权就全部归儿子。但现在自己结了婚,儿子担心李阿姨将来要分一份家产。程大爷说,今年5月份,儿子干脆不准老伴继续住在家中,常常闹得街坊邻居来劝架。“外人都笑话我。”李阿姨无奈地说,她结婚,是想给女儿减轻一点负担,自己也能够找个伴。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李阿姨提出离婚。
  目前,子女反对也是再婚老人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子女不能接受长辈再婚后家庭格局的改变,甚至认为老人再婚丢人。还有些子女觊觎老人财产,怕老人再婚后遗产落入他人之手,便要求老人离婚。
  建议:老人再婚前 最好达成协议
  针对“黄昏恋”婚姻问题中存在的财产纠纷问题,我市148法律服务所的律师陈帆表示:“老人的退休工资有限,最主要的矛盾都集中在房产分配纠纷上。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结婚后,一方老人去世,另一方则有权继承配偶的财产,这样,子女原本享受完整的房产权就要被分割,和老人婚后的配偶共享,这个变化就带来诸多矛盾。”
  陈帆建议,老年人再婚前最好能达成相关协议,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或者去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样做,婚后更容易把感情放在首位,从而减少其他问题的困扰。
  针对诸多子女对长辈再婚的不理解、不支持,我市心理学专家刘云红认为,“黄昏恋”的老人更需要子女支持。她认为,作为子女,更应该为老人考虑,支持老人追求幸福晚年,而不是成为他们的阻碍和负担。
  针对目前“黄昏恋”中普遍存在的“闪婚闪离”现象,就职于我市某婚姻介绍所的金牌红娘陈敏建议:“老人再婚前一定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且要得到儿女的理解;婚后,要相互包容和理解,互敬互爱,求大同、存小异。”

回答2:

平常心

回答3:

坦诚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