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的区划

2025-12-05 13:40:3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南澳县自1980~2000年,对南澳县行政区域的划分和设置先后多次进行调整、撤并和变更。
一、行政区域设置与调整
1980年6月,深澳人民公社恢复建制(从云澳公社划出)。南澳县设后宅镇、隆东、云澳、深澳4个人民公社和后宅镇。同年12月,恢复南澳县人民政府,属汕头地区行政专署管辖。
1982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1982]166号文批准,同意南澳县补办恢复深澳人民公社建制手续。将后花园、三澳、城东、山岗、后窑、六都等6个农业生产大队,深澳渔业生产大队,深澳居民大队,以及深澳盐场从云澳人民公社划出,并入深澳人民公社。云澳人民公社辖澳前、南台、中柱、西畔4个渔业生产大队,以及云澳居民大队。
1983年10月,撤销云澳、深澳、隆东3个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区公所。
1984年2月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南澳县后宅镇公社并入后宅镇(区级),是时,南澳县设立云澳、深澳、隆东3个区公所和后宅镇。
1985年,设置南澳县隆澳盐场,同年3月,隆澳盐场改称为南澳县盐场。
1986年12月,南澳县撤销云澳等3个区公所,中柱等17个乡的建制,设置云澳镇、深澳镇、隆东乡;保留后宅镇建制。原各区所属区域分别由新设置的乡(镇)管辖。南澳县设3个镇1个乡,即后宅镇、深澳、云澳镇和隆东乡。同时撤销17个乡政府、10个管理区、2个街道办事处。设置4个居委会、34个村民委员会。南澳县共78个自然村。
1990年12月,南澳县农村基层行政区域进行调整变更。原设村改设管理区。并将原山顶、龙地、港畔、宫前4个渔农合并的村,分设为渔、农8个管理区。同时增设了黄花山管理区和明东居委会。调整后南澳县设3个镇1个乡,辖39个管理区、5个居委会。
1992年8月5日,隆东乡人民政府办公址迁至羊屿村,原隆东乡辖区内的山顶、龙地、港畔、宫前4个村共8个管理区和明东居委会(同时更名城东居委会),划归后宅镇管辖。隆东乡辖羊屿、走马埔、园山、松岭4个管理区。
1994年上半年,原青澳管理区分设为后窑、六都、山岗3个管理区。9月6日,南澳县撤销隆东乡改设镇建制,原隆东乡的行政区域为隆东镇的行政区域。南澳县设后宅、深澳、云澳、隆东镇4个镇和南澳县盐场、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黄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
1996年10月,南澳县盐场改称为隆澳盐区。
1999年,根据广东省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撤销青澳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南澳县设置41个村委会,5个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