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件邮资有三种:
1、航空函件,信函20克及20克以内6.00元人民币,20克以上每续重10克或其零数加收1.80元。
2、空运水陆路函件,信函20克及20克以内5.50元,20克以上每续重10克或其零数加收0.70元。
3、水陆路函件,信函20克及20克以内4.00元,20克以上每续重10克或其零数加收0.50元。
扩展资料
1950年1月9日,邮电部对邮政总局发布调整邮资的指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份正式规定全国统一邮政资费的文件,其中规定国内平信资费为500元。此后半年多时间里,邮政资费根据当时不断变动的物价而调整。
2006年11月15日,国内平信首重100克以内,资费从每重20克本埠0.6元、外埠0.8元上调为本埠0.8元、外埠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标准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