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人与自然发展的不和谐主要体现在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加剧 。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
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
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